新笔趣阁小说网>其他小说>和爱豆隐婚后我竟然红了>第 91 章 第九十一章(捉虫)
  季维“嗯”了一声,没再多劝。

  陆慎行放开他后,他就坐到了桌前,开始吃蔓越莓沙拉。

  沙拉酱不是常见的凯撒或者千岛,像是奶油般细腻的口感,混合着浆果酸酸甜甜的味道一点也不腻,反而层次丰富。

  他用勺子舀着吃的时候,略微一转头,发现陆慎行一只手撑着头,正眯着眼睛在看他。

  极其认真的注视。

  他转回头,咽了咽喉咙,吃沙拉的动作不知不觉慢了几分,咀嚼的速度也放缓了,心脏扑通扑通地跳。

  第二天,季维和陆慎行起得很早,阿历克塞已经等在酒店外面了。

  他们进了车。

  阿历克塞坐在副驾驶上,黄伯坐在前排,他的目光落在空出来的座椅上。

  陆慎行似乎看出了他的困惑,替他理了理衬衫领之后说:“他不去。”

  季维默然点头。

  应该是他爱豆没有告诉应关霄吧,即使他们关系那样好,应关霄也对自己的事知之甚少,让他能够静静地待在自己的世界不被打扰。

  阿历克塞给司机指路。

  山路陡峭。

  幸好开的是辆改装越野车,在山间行驶没什么压力,一直开了一个小时才到达盘山公路的尽头。

  路没了。

  “得走上去。”阿历克塞指了指山巅,“差不多要走半小时。”

  季维抬头看向离得极为遥远的山巅,被郁郁苍苍的针叶林覆盖着。

  他们走到山顶的时候,已经是十点了。

  山顶是一片平坦开阔的土地,除了边缘陡峭的山壁,只有一间被山风吹得东倒西歪的木屋,屋身斑驳,角落长着绿色的青苔。

  “他生前就住在这个木屋。”阿历克塞不敢靠木屋太近,离了有数米的距离,“他看见小孩儿就要给糖,可他给的糖已经过期很久了,皱皱巴巴的。”

  季维突然没有勇气踏进屋。

  上午的山风带着一丝寒意,吹在他脸上,像钝乏的小刀割一般,他却并不觉得难受,反而让他无比的清醒。

  越清醒,越不敢踏出这一步。

  陆慎行静静地向他伸出手。

  仿佛光明骤然划破漆黑的长夜,极具蛊惑力地吸引着季维,将他所有的恐惧都压在心底,循着光亮而去。

  他和陆慎行走进了木屋。

  一股陈旧的味道扑鼻而来,蛛网肆意地从墙角一直织到天花板,悬空垂下。

  木屋应该是守林人废弃的屋子,还安着电话,只不过电线被扯断了。

  木屋一共有两间屋,最外面的这间屋子面积狭窄,四处散乱着拆封的食品盒,食物早已腐烂化成水,现在已经成了虫窝。

  可以想象居住人的生活状态。

  肮脏的、凌乱的。

  除了柜子上的一罐糖,什么也没有。

  糖是很普通的牛奶糖,罐子上的标签已经辨认不清了,应该也不是什么昂贵的东西。

  而放在柜子上的油罐、盐罐等全都空了,阿历克塞说他是饿死的,想必死前饿得什么都往嘴里塞,直到什么也没有了。

  可他却没有碰那罐糖。

  季维抿了抿唇。

  他走向另一间屋子。

  木门掩盖着,却掩盖不住浓烈刺鼻的味道,像是尸臭味,他推门的手停了停,闭了闭眼推开了门。

  他猛地睁大眼。

  想象中的画面没有出现,只不过因为曾经尸体停留的时间太久,地上勾勒出了一个人的身形,气味也是从此处而来。

  不过令他震惊的不是木板上的痕迹,而是墙壁上挂满了画卷,收放自如的笔触,色彩冲击性极强,像是突然来到了另一个世界。

  或许是,叶朗的世界。

  如果有第三个人在场,一定会为这些叹为观止的作品而激动,因为当世再找不出这样的艺术风格,足以在天才辈出的绘画史上留下一个名字。www.bqgee.com

  可季维和陆慎行的注意力却落在了房间里狭小的书桌上,上面有个陈旧的牛皮本子。

  季维走出去,翻开。

  是一个日记本。

  他的手指颤了颤,可还是翻开了。

  日记本的主人显然不是一个有耐心每天写日记的人,时不时记上两笔,有时候隔上一年才会写。

  家里的钱终于还完了,赶在今年回到学校,花了半年时间考上梦寐以求的大学,卖了一头牛当学费

  带了一牛皮口袋橘子来学校,室友们说我傻,但还是接过去了,晚上去食堂打饭的时候,给我夹了好多肉,第一次吃到这么多肉

  ……

  季维看着日记,一个热情开朗的瘦削青年浮现在他眼前,青年的人缘很好,不管是老师还是同学都非常喜欢他,明里暗里照顾他。

  渐渐地,日记本里多出一个人,代称为“老师”的人。

  今天把油画课作业交上去,还是只有六十分,其他人都不能理解我的画,只有老师欣赏我,告诉我要相信自己,晚上还请我去他家看画,我很感激他

  我发现自己不是不能画好画,在老师家里临摹了齐白石那张墨虾,他欣赏这幅画,我送给了他,但我还是不喜欢临摹别人的作品

  唉,期末考得普普通通

  ……

  季维抬头看了眼墙上的画作,风格的确太超前了,在那个年代注定不会得到太多欣赏,他那幅墨虾能以假乱真,却没有走上卖假画的歧路。

  一个念头也没有,只是感慨不喜欢临摹别人的作品,哪怕是大师,何其骄傲的一个人。

  他继续看下去。

  毕业了,老师说可以帮我留校,可我的成绩实在普通,不能老麻烦老师,委婉地拒绝了,但画卖不出去,愁啊

  不眠不休地画了两天画

  老师要给我介绍他侄女,我吓了一跳,不会还是未成年吧,可幸好只比我小三岁,安安静静地不爱说话,但没关系,我喜欢说话

  青年结婚以后,季维从字里行间都能感受到他油然而生的喜悦,虽然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卖出一幅画,他们还是过得很开心。

  季维翻到下一页的时候,顿住了。

  今天女儿出生了,我给她取名叫叶知

  林逸秋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,可最近他总会想起叶朗,

  他第一个学生。

  他忽然想喝酒了。

  他慢慢走到酒窖,打开酒窖的门,没有任何光,黑沉沉的地下室,以前是有灯的。

  后来怎么没了呢?

  他记起来了。

  那个有着一双淡色瞳孔的青年说他要赚钱养家,去画那些令人厌恶的商业画作,不再是他心目中的叶朗了。

  怪他。

  温室里养不出动人心魄的兰花。

  就是在这个阴暗的地下室,他囚禁了叶朗,并且冰冷地占有了他,灯也是那个时候打碎的。

  不是出于情欲,只是对他精神上的征服,他想要青年的臣服,但无可否认地,那是他一生最具快感的时候。

  哪怕之后自己的手被他划伤,也不后悔。

  叶朗就是自己一生最好的作品。

  看到叶知女士名字的那一刻,季维终于确认,屋子的主人就是他的外公。

  叶朗。

  一辈子默默无闻,被人记住只因为划伤恩师右手的叶朗,疯疯癫癫直到最终饿死在异国他乡的叶朗。

  他怔了很长一会儿,才有勇气翻开下一页,上面只写着一句话。

  他是疯子,我们得逃开

  这一页纸上写的字大得触目惊心,可笔锋尽力保持冷静,叶朗这个时候的精神状态应该还是正常的。

  紧接着下一页也只有一句话。

  阿静也死了

  字体已经扭曲了,他都能感受到字里透出的绝望,那应该是他未曾谋面的外婆吧,这个“也”字让季维莫名感觉恐惧。

  叶朗不是自己疯的。

  是被逼疯的。

  他甚至逃到了遥远的西津,在那里日复一日地画画,身边站着一个喜欢发呆的小女孩,默默地在父亲身边背圆周率。

  在路边带着小叶子画画的时候,有个弹古琴的手艺人总往我这边看,除了小叶子,我不想和人说话,那人送了她一个糖罐,她很喜欢

  翻到最后,只剩下四页。

  我感觉自己的状态越来越不好了,每天只有上午是清醒的,可弹琴的那个人却说我的画却越来越好

  我决定送走小叶子,她是个很听话的孩子,不哭也不闹,没有带上她最喜欢的糖罐,也没有回头看我

  我想小叶子了

  很想很想

  季维大概知道那个弹琴的手艺人是谁了,叶知女士是他爷爷带回边城的,因为不满足收养条件,只得送去福利院。

  不过十天有七天总会把叶知女士接过来,疼叶知女士要比疼他爸爸多,他爷爷患骨癌死的时候,那是他第一次看到叶知女士落泪。

  季维眼前似乎出现了一副画面。

  遥远的边塞,一个青年沉默地画画,另一个人谈着古琴,他们之间没有任何交流,可却能把至亲相托付。

  于是,在大雪纷飞的一天,他爷爷把叶知抱回了边城。

  而叶朗只身到了俄罗斯,在山巅的木屋里画下了惊世之作,不知道他死前的最后一刻是否清醒。

  应该是清醒的吧。

  桌上摆着日记本。

  或许叶朗也回顾了自己的一生。

  季维合上日记本,心里沉甸甸的,他抬头看着墙壁上的油画,没有任何人触碰的痕迹。

  阿历克塞的父亲也许不是一个成功的商人,可他是一个好人,彻头彻尾的好人,屋里的画随便哪一张都能为他带来巨额利润。

  可他只带走了叶朗的遗体。

  没有带走任何画。

  他默默地说了句“谢谢”。

  当季维和陆慎行走出房间,经过最外面的柜子时,他看到柜子上的糖罐,说不上为什么眼眶一热,低下头说了句:“我外公不是天生的疯子。”

  他连最饿的时候都舍不得吃那罐牛奶糖。

  “他不是。”

  男人握紧了季维的手。

  语气笃定。

  听到陆慎行的话,一直横亘在季维心头上,那片会发疯的阴影似乎也随之消失不见,像是慢慢融化的牛奶糖,他知道是温暖的。

  叶朗的血脉也是温暖的。

  不再恐惧。

  他带走了那罐陈旧的牛奶糖。

  回到酒店已经是晚上十点了。

  季维忽然也想写日记了。

  他从行李箱里拿出日记本,翻开新的一页,在上面写字。

  今天和陆慎行去了叶朗生前的居所,会把画作运回国落叶归根,我不再怕他了,也不再怕自己了,甚至以他为骄傲,也会把糖罐带给叶知女士

  陆慎行走过来,略微低头,看到他日记上的内容,微不可察地松了口气,敛了敛眸。

  当季维写完后合上日记本,发现陆慎行也拉开了椅子坐下,像他一样写日记,只写了一句,转头时不可避免地看见了。

  有时候我会想,和我的季维相遇是一件多么庆幸的事

  我的季维……

  他看得脸上陡然一热,想要问陆慎行在写什么的话吞吞吐吐哽在了喉咙里,最终咽回了肚子里,转身收了本子上床。

  过了一阵,陆慎行也上床了。

  并没有再谈日记的话题,他紧闭着的眼才渐渐放松,呼吸平稳而又悠长。

  关了灯,房间陷入一片黑暗。

  季维想到叶朗,有点失眠了,他翻了好几次身,似乎打扰到陆慎行了,听到身旁的男人嗓音带着困意地问:“睡不着?”

  怕他爱豆在说梦话。

  他很小声地“嗯”了一声。

  男人侧着揽住他的腰,低低地说:“给你讲个睡前故事吧。”

  季维没想到他爱豆还会讲睡前故事,愣了片刻才说了一个“好”。

  “从前有个很可爱的小朋友叫维维,有一天他睡不着,走去河边,担忧地问河神怎么才能睡着。”男人平淡地说道,“于是河神从水里钻出来了。”

  “然后呢?”

  虽然不觉得会是个有趣的故事,倒像是随口编的,但季维还是很捧场,免得他爱豆没面子不开心。

  “河神说”男人顿了顿,才慢条斯理地开口,“维维念一百遍喜欢哥哥就会睡着了。”

  “你念,我听。”

  作者有话要说:这个应该算睡前……恐怖故事小声逼逼

  叶朗和维维爷爷是高山流水遇知音

  一个画画,一个弹琴

  维维的书法和古琴都是传自他爷爷

  上一辈的故事这章就收回来了

  画上了一个完整的圆

  维维也要走出来啦感谢在2020022218:32:562020022315:22:19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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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刚开始的时候,它根本就不认为自己面对这样一个对手需要动用武器,可此时此刻却不得不将武器取出,否则的话,它已经有些要抵挡不住了。浴火重生再强也是要不断消耗的,一旦自身血脉之力消耗过度也会伤及本源。

  “不得不说,你出乎了我的意料。但是,现在我要动用全力了。”伴随着曹彧玮的话语,凤凰真火宛如海纳百川一般向它会聚而去,竟是将凤凰真炎领域收回了。

  炽烈的凤凰真火在它身体周围凝聚成型,化为一身瑰丽的金红色甲胄覆盖全身。手持战刀的它,宛如魔神一般凝视着美公子。

  美公子没有追击,站在远处,略微平复着自己有些激荡的心情。这一战虽然持续的时间不长,但她的情绪却是正在变得越来越亢奋起来。

  在没有真正面对大妖王级别的不死火凤之前,她也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能够抵挡得住。她的信心都是来自于之前唐三所给予。而伴随着战斗持续,当她真的开始压制对手,凭借着七彩天火液也是保护住了自己不受到凤凰真火的侵袭之后,她知道,自己真的可以。

  这百年来,唐三指点了她很多战斗的技巧,都是最适合她使用的。就像之前的幽冥突刺,幽冥百爪。还有刚刚第一次刺断了曹彧玮手指的那一记剑星寒。在唐三说来,这些都是真正的神技,经过他的略微改变之后教给了美公子,都是最为适合她进行施展的。

  越是使用这些能力,美公子越是不禁对唐三心悦诚服起来。最初唐三告诉她这些是属于神技范畴的时候,她心中多少还有些疑惑。可是,此时她能够越阶不断的创伤对手、压迫对手,如果不是神技,在修为差距之下怎么可能做到?

  此时此刻,站在皇天柱之上的众位皇者无不对这个小姑娘刮目相看。当凤凰真炎领域出现的时候,他们在考虑的还是美公子在这领域之下能坚持多长时间。白虎大妖皇和晶凤大妖皇甚至都已经做好了出手救援的准备。可是,随着战斗的持续,他们却是目瞪口呆的看着,美公子竟然将一位不死火凤族的大妖王压制了,真正意义的压制了,连浴火重生都给逼出来了。这是何等不可思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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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正如曹彧玮内心所想的那样,一级血脉的大妖王和普通的大妖王可不是一回事儿啊!更何况还是在天宇帝国之中名列前三的强大种族后裔。论底蕴深厚,不死火凤一脉说是天宇帝国最强,也不是不可以的。毕竟,天狐族并不擅长于战斗。

  可就是这样,居然被低一个大位阶的美公子给压制了。孔雀妖族现在连皇者都没有啊!美公子在半年多前还是一名九阶的存在,还在参加祖庭精英赛。而半年多之后的今天竟然就能和大妖王抗衡了,那再给她几年,她又会强大到什么程度?她需要多长时间能够成就皇者?在场的皇者们此时都有些匪夷所思的感觉,因为美公子所展现出的实力,着实是大大的出乎了他们的意料之外啊!

  天狐大妖皇眉头微蹙,双眼眯起,不知道在思考着些什么。

  从他的角度,他所要做的一切,都是为了妖怪族和精怪族能够更好的延续,为了让妖精大陆能够始终作为整个位面的核心而存在。

  为什么要针对这一个小女孩儿,就是因为在她当初夺冠的时候,他曾经在她身上感受到一些不同寻常的东西,也从她的那个同伴身上感受到更强烈的威胁。以他皇者的身份都能够感受到这份威胁,威胁的就不是他自身,而是他所守护的。

  所以,他才在暗中引导了暗魔大妖皇去追杀唐三和美公子。

  暗魔大妖皇回归之后,说是有类似海神的力量阻拦了自己,但已经被他消灭了,那个叫修罗的小子彻底泯灭。天狐大妖皇也果然感受不到属于修罗的那份气运存在了。

  所以,只需要再將眼前這个小姑娘扼杀在摇篮之中,至少也要中断她的气运,那么,威胁应该就会消失。

  但是,连天狐大妖皇自己也没想到,美公子的成长速度竟然能够快到这种程度。在短短半年多的时间来,不但渡劫成功了,居然还能够与大妖王层次的一级血脉强者抗衡。她展现出的能力越强,天狐大妖皇自然也就越是能够从她身上感受到威胁。而且这份威胁已经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了。

  曹彧玮手中战刀闪烁着刺目的金红色光芒,全身杀氣凛然。一步跨出,战刀悍然斩出。天空顿时剧烈的扭曲起来。炽烈的刀意直接笼罩向美公子的身体。

  依旧是以力破巧。

  美公子脸色不变,主动上前一步,又是一个天之玄圆挥洒而出。

  战刀强势无比的一击也又一次被卸到一旁。在场都是顶级强者,他们谁都看得出,美公子现在所施展的这种技巧绝对是神技之中的神技。对手的力量明明比她强大的多,但却就是破不了她这超强的防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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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不过没有谁怀疑这种能力的由来,毕竟,孔雀妖族最擅长的天赋本来就是斗转星移。她这技巧和斗转星移有异曲同工之妙。

  美公子这次化解曹彧玮的攻击之后却并没有急于攻击,只是站在原地不动。

  曹彧玮眉头微蹙,这小姑娘的感知竟是如此敏锐吗?在他以火焰化铠之后,本身是有其他手段的,如果美公子跟上攻击,那么,他就有把握用这种手段来制住她。但美公子没有上前,让它原本蓄势待发的能力不得不中断。

  战刀再次斩出,强盛的刀意比先前还要更强几分,曹彧玮也是身随刀走,人刀合一,直奔美公子而去。

  美公子手中天機翎再次天之玄圆,并且一个瞬间转移,就切换了自己的位置。化解对方攻击的同时,也化解了对方的锁定。而下一瞬,她就已经在另外一边。曹彧玮身上的金红色光芒一闪而逝,如果不是她闪避的快,无疑就会有另一种能力降临了。

  拼消耗!她似乎是要和曹彧玮拼消耗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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